Thursday, March 26, 2009

道不同,不相为谋

归根结底,我们公司还是一个以批发为主的,所谓的customer oriented其实是客户,是经销商,虽然口口声声retail是未来。
而MKT,还是重形象大于真正销售。
这些,在欧莱雅,是不可能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也是CRM在欧莱雅是属于MKT的。

我想没有谁对谁错,
只是,道不同,不相为谋罢。

还有,我又想到了一个MT须知,执行力固然重要,但是在短短半年里,更加重要的是,我们要学的是一个叫做理念的东西,并且将自己认为正确的,深深印刻在心里。
深深印刻在心里,不是看几本书,读到些句子就可以的。很多时候,光是嘴上嚷嚷,待到真要做的时候,却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啊。

Sunday, March 15, 2009

《仔细想想其实万事万物都有原因》

本文发自《广州日报》记者ZZ的私人日志:

扬逼喜欢看电影,现在做了一份天天看电影的工作(《外滩画报》)

远比喜欢说话,现在做了一份只要说话的工作(招行客服)

小胖喜欢童颜巨乳,现在做了一份给童颜巨乳们做布拉的工作(电视营销)

磊子喜欢买中国买不到的手机,现在在一个中国走私最发达的省份(福州)

鬼不喜欢睡觉,现在做了一份天天不怎么睡觉的工作(《解放日报》夜班编辑)

花花喜欢巴顿和小贝,所以现在在他们的出身国家,尽管俩人中的任何一个现在都不住那(英国)

蒙蒙喜欢做爱,现在在一个以做爱闻名的电视台(CCTV)

奶嘴喜欢混搭和自己剪头发,现在在一个剪头发巨贵、混搭范儿出身的国家(英国)

汪汪喜欢大牌,现在在不算最大牌但至少是最常见的大牌的一家公司(LV)

华仔喜欢勾搭女人,现在在男女关系很混乱的一个广告公司(TBWA)

华昱喜欢看火箭比赛,现在做了一份上班时间也能看电视的工作(公务员)

wjj喜欢我和化妆品,所以在距离香港很近、我也很近的一个城市(广州)

至 于我自己,原因就更多了:我肤色很健康,现在在连城里女孩肤色都比我健康的一个城市;我不喜欢天天窝在一个地方,现在干一份天天都不知道明天要去哪的一份 工作;我还喜欢找死,现在在全中国走在街上最容易莫名其妙手少了一只腿没了一条的城市;我喜欢游泳,现在在一个一年差不多有十个月可以游泳(恒温泳池的不 算)的地方……

所以说,其实大家都在干自己喜欢干的事情,万幸

当然

你可能会问,傻妞喜欢吃,为什么去了全国菜式最难吃的北京?

傻逼,其实傻妞最喜欢的是她男人,虽然她男人在她去了北京没多久就去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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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了这么多年的communication,今天早上坐在床上,突然醒悟,原来自己totally不懂如何去communication。碰到问题只会消极逃避。无论对别人有何不满,都不会直接说。只会闷在心里生气,并且假设别人都知道我的所想。


看了以上的日志,我却不知道我的原因何在。